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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2021水稻第一个补助来了!

发布时间: 2024-02-28 05:41:00 |   作者: 华体会官方网站app

  补助目标为2021年运用各地农业乡村部分和财政部分2011-2020年揭露招投标(政府收购)建造且工作正常的智能程控水稻浸种催芽车间(含发改、农业开发、扶贫部分建造的车间或种粮大户、新式运营主体、农场自建但契合智能浸种催芽规范的车间)进行智能浸种催芽的水稻实践栽培者。包含农人、农场(林场)员工和栽培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农人(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式农业运营主体。

  每斤水稻种子给予智能浸种催芽补助0.5元,每亩最多按8斤水稻种子核算,据实拨付补助资金。

  申报智能浸种催芽补助的农人(员工、新式运营主体)要供给在智能程控水稻浸种催芽车间进行浸种催芽收费并盖有公章的收据和承租别人土地合同(别离供给原件和2份复印件),村委会(管理区、林场)验证原件并保存1份复印件,上报城镇人民政府(农场)1份复印件。浸种催芽稻种数量要与水稻栽培培育面积相匹配,一经发现招摇撞骗现象,撤销享用水稻智能浸种催芽补助资历。村委会(管理区、林场)向城镇人民政府(农场)供给浸种催芽农人(员工、新式运营主体)的水稻栽培培育面积(含自有土地和承租别人土地面积)、催芽数量及明细,并对真实性担任。

  1.2021年水稻智能浸种催芽补助实施农人(员工、新式运营主体)向村(管理区、林场)申报。

  2.村委会(管理区、林场)核实后将核对成果加盖公章于4月25日前向城镇人民政府(农场)申报。

  3.乡(镇)人民政府(农场)核对村(屯、管理区、林场)后将核对成果在当地进行公示5天。

  4.公示无异议后将核对成果加盖公章于5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县(市、区、分公司)农业乡村部分申报。

  5.县(市、区、分公司)农业乡村部分检查无异议后将核对成果(一起函告同级财政部分)一式2份加盖公章于6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所属市(地)农业乡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

  6.市(地)农业乡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审阅汇总后将核对成果(一起函告同级财政部分)加盖公章于6月20日前上报省农业乡村厅(逾期未报,按主动抛弃申报处理)。

  8.省政府批阅后,由省财政厅根据相关要求拨付补助资金,县(市、区、局)财政部分根据农业部分供给的补助发放明细,依照一折(卡)通方法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