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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展开2023年阳春市会集育秧设备建造补助项目申报作业的告诉

发布时间: 2024-01-28 06:49:53 |   作者: 华体会官方网站app

  为加速推动我市水稻产区会集育秧设备建造,补齐水稻栽培环节机械化短板,进步水稻机插秧水平,依据省农业乡村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会集育秧设备建造补助施行计划》(粤农农函〔2023〕174号)要求,现将展开会集育秧设备建造项目申报作业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申报主体为新建或改扩建会集育秧设备的施行主体。施行主体是指从事会集育秧(苗)的个人和家庭农场、农人专业合作社、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出产运营的组织。一起应具有以下条件:一是从事粮食出产或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固定的出产运营场所,具有必定的从事农业出产运营的才能。二是触及设备农业用地的,需契合设备农业用地办理要求,并供给相关证明资料。三是施行主体应遵纪守法、诚信运营、规范运作,有杰出的财政办理制度。

  (一)耕种出苗车间。最重要的包含用于满意出苗相关出产服务作业所需的轻钢结构厂房或各类温室。

  (二)育秧温室大棚。最重要的包含育秧运用的连栋温室、塑料大棚等各类温室设备。

  (三)育秧设备设备。最重要的包含浸种池、催芽室等专用设备,碎土机、筛土机、运输机等可多年运用的固定资产设备。

  (一)资金组织。依据上级下达补助资金组织、使命清单及绩效方针展开会集育秧设备建造。

  (二)补助规范。中央财政对会集育秧设备建造给予一次性恰当支撑。当地施行分档分批补助,并履行“双限”规范,即依照不超越项目规则建造内容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补助规划最高不超越分档对应的补助规范(见附件1)。方针施行期内,承当会集育秧设备建造使命的施行主体置办规则的会集育秧设备中相关设备设备不重复享用农机置办与运用补助方针。会集育秧设备建成后的运维管护等后续相关联的费用由施行主体自行承当。

  (三)补助程序。市农业乡村局依照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对经过设备建成阶段核验的施行主体兑付第一批补助资金(补助总额的80%),在设备建造成效核验后兑付第二批补助资金(补助总额的20%),并同步公示补助发放状况。

  (一)报送资料包含:申报表、育秧设备建造项目施行计划(资金运用计划)、承诺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账户复印件、用地证明、两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育苗根底相片、其他附件资料等。

  (二)报送资料采纳运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一式四份报送市农业乡村局,电子版发送栽培业办理股联系人粤政易。